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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傍晚被人塗鴉,並有法官被指名道姓辱罵。司法機構表示,事件已交警方跟進,司法機構不適宜評論。

司法機構重申,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訴訟雙方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而律政司聲明指,司法獨立是法治的一項重要元素。香港特區政府尊重個人的言論自由,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但對法官作出人身攻擊及辱罵,會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及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律政司引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去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指出,「法庭的功能或職責不是裁決政治或社會議題(又或是經濟議題)。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亦不會尋找某種中間方案來解決社會關注的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而實際上,不論何時,法庭處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糾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別無其他。」因此,任何人如不服案件的裁決,應該透過現行制度提出上訴,絕不應該惡言攻擊或詆毀法官政治偏頗,否則只會對香港的法治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