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中彈右眼失明女拔教師擬向警務處長索償 促公開《警例》
01月02日
楊子俊在網上指,申索主要涉及警方對他施加的武力違法,違反《普通法》、《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及違反《警察通例》等,就行為對他造成的人身傷害作出賠償。
楊子俊指出,當時他沒有作出任何言語或動作上攻擊警方的行為,他未能確認警方使用何種子彈,但親眼目睹子彈從持槍警員飛射而至。
他稱,右眼現時失明,視力剩下2.5%,而再改善的空間不大,對他日常工作造成極大困難。
他又指,至今仍未能在公開媒體找到案發情況的片段,呼籲當日在場的示威者或傳媒,提供案發時的相片或影片,進一步證明警方不必要地使用槍械。
他希望,訴訟能夠迫使警方公開警察通例有關武力及槍械的使用的內容,讓社會有更多理據監察警方執法;不論成功與否,為其他警暴受害者提供參考;以及阻嚇警員胡亂或非法使用槍械,減少市民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