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偷拍女子下半身 前議助判80小時社服令 01月03日 列印 35歲前議助於去年8月在荃灣一商場的樓梯上,以手提電話錄影女子下半身,惟因形迹可疑遭途人揭發。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少玲考慮到被告現努力改變過往生活模式,解決自身問題,重犯機會低,被告亦為初犯及坦白認罪,判其8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鍾志順今沒有律師代表,他今表示因區議員任期剛完結,沒有再擔任議員助理。控罪指出他於2019年8月22日在荃灣綠楊坊地下至平台之樓梯,利用手機拍攝一名女子的下半身。案情指,去年8月22日中午事主與客人到荃灣綠楊坊交收,客人其後發現被告持手機尾隨事主,客人遂上前查問,被告立即逃跑惟被人截獲。警員接服到場後發現被告手機拍攝事主臀部及雙腿的影片。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