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強「文明行為」修例 霸佔關愛座可報警
01月04日
新修訂的條例將加強對公共場所的不文明處罰,賦予公共場所公職人員對不文明乘客勸阻、報警權利。當中包括車站、機場、碼頭、公園、商場、酒店等。條例特別加強公共交通「關愛座」約束力,規定乘客霸佔關愛座,不讓予行動不便者,司乘人員勸告不果後也可報警處理。
對於擾亂航空器、車輛、船舶等公共交通秩序,將受到行政處罰,公共營運單位可以在處罰生效之日起6個月至2年內,不向行為人提供優惠服務,或者限制其通過電子方式購票。
另外,針對拒不道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不文明行為,執法機關可以將其視頻放在有關傳媒或者場所多次播放,直至當事人向公眾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