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再有兩宗示威案件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包括縱火案及襲警案,涉及一男一女被告。兩被告今日均毋須答辯,裁判官批准兩案分別押後至2月17日及1月22日,以待辯方索閱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兩被告准以原有方式擔保。

縱火案被告,27歲無業女子黃樂敏,被指於去年9月21日屯門遊行期間,向火堆淋液體。她另因涉嫌於去年9月29日銅鑼灣舉行遊行期間,以珍珠奶茶擲向一名警長,被控一項襲警罪。

襲警案被告,29歲教師楊博文,則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響應駕車慢駛期間,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踢一名上前截查的警員腹部。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