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去年新簽126張記者證 劉江華:警方已訂指引識別「假記者」
01月08日
劉江華表示,由2017至2019每年分別新簽發154、123及126張記者證予港台,而港台需遵守製作人員守則,以及會根據既定機制處理相關的紀律個案。至於其他傳媒機構,政府則沒有備存資料。
劉江華指,在過去半年期間,警方不時接觸到懷疑「假扮」記者的情況。警方一向尊重傳媒的工作,但有假冒記者嘗試阻礙警方執法,以及從警務人員中「搶犯」等。警方已制訂指引,讓警務人員透過傳媒機構的證件識別其身分,記者在採訪公眾活動期間,亦應隨身帶備記者證件或公司證明文件,以便現場警務人員識別,更應聽從警方指示,避免阻礙執法的同時亦讓自己免於受傷。他又指政府一直堅決維護新聞自由,相信真正專業記者不會在採訪期間作出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