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至11月,教育局收到逾100宗與教師專業操守有關的投訴。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若教師涉及嚴重違法行為被捕,即使未被檢控,學校亦要評估涉事教師,會否影響學生人身安全或教學,有權將相關教師停職。他又指,《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教育條例》並不只適用於校內,私人空間亦同樣屬於專業操守的一部分,因此要求暫停有關老師職務,並非侵犯個人言論自由。

楊潤雄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教師在私人空間展示的品德和價值觀,也是專業操守的一部份,強調不是約制或侵犯教師言論自由。

黃碧雲批評楊潤雄說法違反普通法下無罪推定的精神。楊潤雄回應指,局方做法是要維護教育專業和學生福祉,質疑有議員是否認為教師上班,比學生利益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