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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僱傭條例、將法定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的草案今午於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後,工聯會何啟明隨即引用《議事規則》第54(4)條,動議法案不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暫停會議處理。何啟明其後引述梁君彥指,將留待明天才作裁決。

何啟明解釋指,由於內會至今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並形容為癱瘓狀態。他又指,若按正常程序,估計需在2023年才能實施條例。他續指,相關建議是逼不得已,並指希望盡快通過草案。梁君彥則指,現暫停會議以考慮是否接納其動議。

工聯會麥美娟解釋,現時內務委員會停擺,而工聯會就延長產假已爭取多年,現時勞、資、政府三方已取得共識下,不希望「埋門一腳」才功虧一簣,故在決定在非常時期使用非常招數。她又透露,商界議員初步亦同意法案繞過內務委員會,希望立法會不分政見,同意盡快處理。

民主黨黃碧雲則表明反對梁君彥批准何啟明的議案。她強調民主黨支持延長產假,但認為若將繞過內務委員會和法案委員會處理,將剝奪議員質詢官員以澄清法案細節,以及提出修訂的機會,違反程序公義。

翻查資料,2017年10月立法會辯論「一地兩檢」的無約束力議案前,朱凱廸曾在政府動議二讀《2017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後,引用《議事規則》第54(4)條,動議法案不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當時梁君彥經考慮後,批准朱凱廸的動議。

勞工處發言人早前表示,條例草案旨在將《僱傭條例》下的法定產假由目前的10個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及要求僱主須在正常糧期向合資格僱員支付就延長法定產假的額外產假薪酬,該延長法定產假的額外產假薪酬以現時法定產假薪酬的比率(即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並以每名僱員36,822元為上限。發言人又指,政府將會以報銷形式承擔建議的額外產假薪酬,有關發還安排將以行政措施處理。

建立時間: 1915
更新時間: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