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車內藏6枚汽油彈 兩男稱為幫朋友犯案雙雙判囚
01月09日
辯方大律師David Rex BOYTON求情時表示,首被告李金朋(36歲)生於內地,夥友人在深圳開設餐廳,育有3名子女,無任何黑社會背景或刑事定罪紀錄;另一被告為港商程偉明(62歲),現居於內地,兩名子女均居於海外,擁9項案底,惟最後一次犯罪已是20歲。大律師BOYTON聲稱兩人純粹幫朋友,忠於友誼拒絕解釋犯罪動機,現時坦白承認控罪,無思慮後果便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相信汽油彈是用作傷害他人,不能忽視其中的危險性,猶幸終無人受傷,否則案件將轉介至更高級別的法院審理。蘇官以21個月作量刑起點,兩人認罪享三分一刑期扣減,鑑於李金朋無案底,可再獲減刑兩個月,終判囚1年;程偉明則判監14個月。
案情指,警方於去年8月15日接報調查一宗失蹤案件,於凌晨1時許,在元朗朗逸豪園發現3名身穿黑衣和戴上頭套的人士,在一架停泊的私家車附近停泊,車尾箱打開。警方見狀遂上前調查,眾人隨即拔腿逃跑,私家車亦趁機駛離現場,但未關上車尾箱,一個紙箱和6枚汽油彈掉出車外。警方終制服3名男子,惟一人早前棄保潛逃,現正被通緝。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