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中大生及17歲知專生涉管有攻擊武器 獲准保釋
01月10日
現就讀中大物理系23歲男學生張展銘,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紅磡暢運道一個巴士站外管有即汽油彈。他今獲准以現金1萬元,中大教授及講師兩人各以2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候訊,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每周報到3次、居住在報稱地址及守晚12朝6的宵禁令。
另外一名17歲被告唐綽謙,為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控罪指他於上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628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攜帶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刀及兩把鐵錘。他獲准以保釋金 2萬元外出,同樣不可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除了要守晚11朝6宵禁令外,亦不可踏足朗豪坊一帶。
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