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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批評民主派議員企圖癱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拖垮《國歌法》本地立法,敦促政府直接公布在本港實施。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根據《基本法》,《國歌法》只能在直接頒布在香港實施和本地立法「二選一」,批評梁美芬的建議是「彈弓手」。

陳淑莊指,2017年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國家法工委已表明,按照《基本法》第18條,選擇以本地立法,而非採用「當地公布」的形式,亦已按步驟在法案委員會逐條審議。她強調,有必要透過本地立法審議,因為內地國歌法的部分條文不適用於香港,例如違例者要被行政拘留14日,不符合本港的法律原則及基礎。

公民黨郭榮鏗表示,梁美芬的說法令人震驚,質疑建制派議員說出「心底話」,希望選出內會主席,不是為了民生議題,只是為國歌法「鋪路」,認為《國歌法》不能以頒布形式實施,否則會破壞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