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韻僖:香港司法機構在政治上是「色盲」
01月13日
彭韻僖強調,法官不會受「任何顏色標籤」影響,只會依法斷案。法官的裁決結果未必人人接受,但有上訴機制,可以作理性批評,但只依據結果而對法院作出無事實根據的抨擊,她認為是「不能接受」,市民大眾應明白自己有責任捍衛司法機構。
她又提到「即使違法仍可維護法治」是明顯謬誤,「公民抗命」絕非縱火、傷人等違法行為的許可證,表示守法、護法是社會的核心價值,即使違法者最終要付出牢獄代價,這些行為仍是在削弱法治。她又認為不應以暴力使人噤聲,不能掉入「為了爭取自己的自由而損害他人的自由」的矛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