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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假期將至,漁農自然護理署及香港海關加強執法,打擊瀕危物種非法貿易,提醒離港旅客如欲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品作紀念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瀕危物種返港。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700宗,常見的有花旗參、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象牙、活生爬行動物、穿山甲鱗片,以及乾海馬。強調部份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因此其進出口受到國際公約規管。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第586章),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所規管。即使作非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