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宣布10項紓困措施,包括在提高過渡性房屋單位的目標,由未來3年提供合共1萬個單位增至1.5萬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則表示,要如期於3年內達成該目標並不容易,但指安居樂業是社會安定的基石,政府會繼續努力及寸土必爭。

陳帆在網誌中表示,個別用地是否適合作過渡性房屋用途,須視乎規劃用途地帶、用地實際情況,包括地形和地勢、各種技術限制和所需基建配套等因素,並指會物色具潛力且附近基建設施配套相對成熟的用地以建造過渡性房屋,令發展與周遭的環境及社區得以融和。他續指,在覓地過程中亦緊守一些基本原則,包括某些閒置土地短時間內開展其長遠用途的工程,或屬於面積較小的用地,或對周邊的生態有嚴重影響的土地,政府都不會用以推展過渡性房屋。

另外,陳帆亦指,除非土地位於「住宅」地帶及符合該地帶所標明的發展限制,否則在鄉郊地區作為期3年或以下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必須先獲得城規會的許可。當項目向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時,亦須提供包括交通、環境及生態等方面的技術評估,以證明擬議發展不會帶來不可接受的負面影響。他又指,當私人土地借用期結束歸還後,土地持有人必須按照法定要求另行再向城規會申請將土地作任何法定容許以外的其他發展。因此,現在土地暫時用作過渡性房屋項目,與日後把這塊土地作任何其他用途,並無關連。他又指,要如期於3年內達成該目標並不容易,必須社會各方繼續同心協力。他續指,過渡性房屋是多方合作推動的社會運動,不單為有迫切房屋需要家庭解決住房問題,也提倡鄰里互助精神,促進社會和諧,及增加社會資本。

陳帆續說,政府會就過渡性房屋的推行進度,定期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以增加透明度和問責性。他亦重申,安居樂業是社會安定的基石,政府會繼續努力,寸土必爭,善用短期閒置土地和建築物,以提供更多過渡性房屋,亦會盡最大的努力開拓更多可作長遠房屋建設的土地,加快規劃、土地平整、設計和建造的時間,以至進一步壓縮建築時間,增加公營房屋供應,以長遠解決香港的居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