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區議會及中西區區議會會議期間,分別有民政事務專員離場,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後,被問及為何北區區議會討論保安事務委員會專員時并無離席,但有些區議會則離席,他表示基本上專員有自己的判斷,政府部門自己亦有判斷,要視乎現場情況或當時會不會有人有些侮辱,或是否符合法例等等,才會採取行動。

被問及政府有沒有統一指引,劉江華指,若果有一些會議不符合法例本身,政府人員都不適合在場。若在場的時候,有一些議員對官員,無論是問責官員或者是公務員也好,進行辱罵的話,官員都可以離席。但若果是有一些動議本身,便要看當時的官員如何作一個判斷。所以是幾種情況,要視乎現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