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天出席荃灣區議會,被問到再有警員在鏡頭前放記者身份證,他表示展露個人私隱的行為不應該,已經訓斥兩名涉事的同事。

有區議員指現時仍有前線警員無出示委任證,或者遮蓋行動呼號,鄧炳強表示,同意警察有責任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展示委任證、號碼或行動呼號,如沒有特別原因而不展示有關資料,做法不對,警方正進行紀律覆檢。

至於元朗「7.21」襲擊事件的責任問題,鄧炳強表示,對警方串謀白衣人的說法感到遺憾,稱不論犯法者「顏色背景」均會一視同仁拘捕,部分人已被捕或被控告,部分仍在調查中。他又承認警隊有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會從做得不好的地方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