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日透過代表律師楊浩然,以私人刑事檢控方式,入稟控告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交通警兩罪,包括「意圖謀殺」及「 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此案將為本港首宗私人刑事檢控警察案件。許智峯在庭外提到,是次入稟只是針對個別警員的違法行為,並非針對整個警隊。他表示,反修例運動至今,警隊並無就個別警員的違法行為行出處分或起訴,只好透過公民起訴方式,彰顯公義。

許智峯將入稟檢控交通警員關家榮,於去年11月11日早上7時許,於筲箕灣道與太安街交通開槍,意圖謀殺一名黑衣蒙面男子,導致受害人身體嚴重傷害。

私人刑事檢控須先由原告人入稟,並排期作聆訊,待法庭確定表面證供成立後,將發出傳票傳召被告上庭,展開審理程序,過程中律政師可作出有理據的反對。許智峯表示,現時已將表面證供呈上法庭,現有3名證人作供。他警告律政師不要故意阻撓及介入,否則將損害公眾對法治的信任。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