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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號召年初二及年初三一連兩日到旺角朗豪坊悼念「魚蛋革命四周年」,市民以雜物堵路及縱火,多名內地人疑與示威者爭執後被「私了」,警方最終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警方其後拘捕3男1女,分別控以襲警、串謀傷人、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和管有違禁武器等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衣法院提堂,4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分別押後至2月至4月再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中3人獲准保釋外出候訊,涉嫌參與「私了」的男被告則需還押候訊。

報稱為學生的20歲被告黎嘉豪被控兩項襲警罪。他被指於年初二(1月26日)於旺角亞皆老街和砵蘭街交界襲擊兩名當值警務人員。被告獲准保釋,條件為1萬元保釋金、獲釋前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並遵守晚上11時至早上6時宵禁令和旺角一帶的禁足令。案件押後至3月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報稱為學生的18歲女被告陳曉蓉,被控於1月26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與山東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折疊刀。被告獲准保釋,條件為1萬元保釋金和1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到屯門警署報到,以及遵守11時至6時宵禁令和禁足令。案件將押後至4星期後,即2月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報稱任職保安員的23歲男被告顧嘉銘,被控於2020年1月26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奶路臣街11號地下外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伸縮棍。被告亦獲准保釋,條件為1萬元保釋金和1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以及遵守宵禁令和禁足令。

18歲男學生馬俊棋則被控於1月2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意圖使X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被告被拒保釋,案件押後至10星期後,於4月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法庭記者:邱愛霖、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