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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定,14日內曾到湖北省的港人在回港後需戴上電子手環,接受強制家居檢疫。若違例可罰款及監禁。

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指,確診病人需留院隔離,此類病人的風險最高,需康復才可出院。懷疑個案的病人需留院隔離,需接受測試,直至確認未受感染,此類病人的風險亦甚高。確診個案的密切接觸者則需在檢疫中心接受檢疫,在解除檢疫後仍需接受醫學監察14日。而確診個案的其他接觸者則需接受醫學監察28日,屬低風險,需自行量度體溫等。確診個案其他接觸者的家人的風險極低,其處理方法與其他港人無異。

衞生署首席醫生(緊急應變及項目管理)連慰慈重申,安排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非確診或懷疑個案。若私自離開屬違法,政府會嚴厲執法。她續指,衞生署的醫療團隊會透過家訪等與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緊密聯絡,社署及民政事務處會提供饍食及支援,政府亦會將接受檢疫的大廈名稱上傳至網上。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指,電子手環配合政府要求研發,希望可達到本地研發本地應用。他又指,相關手環確保接受的強制家居檢疫的人士不會私自外出,防止離家出走,並重申不會收集個人資料。他又指,已詢問個人私隱專員意見,並指手環不能隨便脫下,需與相關手機連接使用,若手環或手機被人破壞或被帶走,會即時通知衞生署及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