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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指,需要家居檢疫的不是患病人士,風險比較低。他昨日試用過一天,在家居不會好似備受監視一樣,他不會覺得自己受監控,戴住可以照樣吃飯、洗澡、工作,日常生活受影響。

林偉喬指,由於希望檢疫對象留在家居,所以一離開或者斷開手機連接就會報警。但由於隔離人士不是犯人,尊重私隱關係,無配置GPS定位功能,有別於坊間建議可以加入好似手鐐、腳鐐的定位。一般人離家出走不會甚麼也不帶,衞署會利用手環收集手機號碼,會用手機聯絡對象。一離開家居就會傳送訊息衛生署、警方,當然有關人士可以離開,但相信不會離開去很遠地方。

林偉喬進一步解釋,手機一定要插住電掣,手環會利用BLE技術連接衛生署提供的手機,當手環離開二三十米之後就會發出訊息通知政府。檢疫對象不可以剪斷手帶,一剪斷就會發訊息通知政府。林偉喬又補充,檢疫對象使用的一般手機在法例許可情況下,有需要都可以用作追踪。

林偉喬指,預備了500個手環本星期可以使用,兩星期內可以增加1000個手環,如果額外需要將會再引入。

對於他為何沒有如同其他官員佩戴口罩,他解釋自己健康良好,而且與在場記者相距超過一至兩米。

衛生署署長陳漢儀指,根據法例,被安排強制檢疫的人必須留在指定地點,如違反規定可被檢控,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6個月。

建立時間:1517
更新時間: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