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0日晚示威者包圍馬鞍山警署,有人使用雷射筆照射警署內的警員,警署外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經過,警方其後上門拘捕涉案人士。31歲女侍應事隔近半年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4月6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被告陳惠欣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她於去年8月11日在新界馬鞍山耀安邨耀榮樓外管有一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被告毋須答辯,她獲准以5000元外出,期間不可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住在報稱地址,亦要遵守晚11朝7的宵禁令。

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