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籲僱主彈性處理員工強制檢疫 促市民盡留家
02月08日
勞工處指,如果僱員染病,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或有關的僱傭合約,讓該僱員放取病假。如僱員被衞生主任要求或命令接受檢疫,衞生主任會為該僱員發出醫生證明書;政府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或讓他放取有薪假期,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保障所有僱員及社會大眾的健康。如就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查詢熱線:2717 1771(此熱線由「1823」接聽)。
政府發言人呼籲各界加大力度減少社會接觸,市民如非必要,須盡可能留在家中。
在保障公共衞生安全的大前提下,減少社交接觸對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非常重要,政府已呼籲所有政府法定和諮詢組織,包括各區區議會在未來兩星期取消活動及會議,各民政事務處不會提供場地及秘書服務召開會議。
文化、體育、地區方面,亦取消了不同活動。康文署和西九文化區所有表演場地已關閉,約三千項節目取消;公共圖書館、博物館、體育設施均已暫停開放。為有效減低社區傳播,希望市民能配合政府已推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