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嚴懲涉醫犯罪 最高可判死刑
02月09日
通知顯示,因應當前疫情防控處於關鍵時期,各地區和有關部門需密切關注、防範疫情防控期間的各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針對冒犯醫護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將進行嚴厲打擊,並予以嚴肅查處。
針對冒犯醫護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包括:任何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對醫務人員公然侮辱、恐嚇、誹謗;撕扯醫務人員防護用具,或對其吐口水等。
有關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包括;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衞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衞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衞生機構的財物,或在醫療衞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衞生機構;以及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