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酒店工會在社交專頁發文,指接獲會員爆料,有前台員工接到來自携程旅行網Ctrip之訂單,該旅客登記入住時提供一張來自衛生署的強制隔離紙,員工見狀即拒絕其入住,而旅客隨後離開酒店,但衛生署表示酒店應該繼續讓該名旅客登記以作隔離用途。工會對事件感到憤怒及失望,指政府此舉無疑把強制檢疫措施之責任,完全推卸於酒店。

工會指,員工發現該強制隔離紙印有其酒店名稱感到疑惑,未知衛生署會否聯絡酒店,以跟進被隔離旅客之進度。因而致電衛生署查詢有關事宜:倘若旅客提供來自衛生署的強制隔離紙,並印有該酒店名稱,但酒店拒絕入住後,署方將如何處理。衛生署答覆由於旅客透過合法渠道預訂房間,酒店亦已確認訂單,因此酒店 「並沒有」任何理據拒絕入住,應繼續讓該名旅客登記,以作隔離用途。

工會主席徐考澧認為,酒店有權拒收潛在高危風險的新冠肺炎人士,而且旅客在網上預約酒店時,酒店方面不能預先得知客人曾到何處及在那個口岸到港,故根本無法預先拒絕相關訂單,若按衛生署之言即變相要「硬食」。他認為,政府應安排地方予相關旅客隔離,而非將責任推給酒店。他續指,未知政府最終有否安排相關人士最終到何處隔離,擔心政府不能聯絡相關人士或給予地方隔離,或會有讓旅客於本港社區「播毒」的風險。

衞生署回覆查詢時指,一般而言,香港居民會在家居進行檢疫。就非香港居民而言,若他們已安排入住酒店或其他住所,將會在有關酒店或住所接受檢疫。若接受強制檢疫人士在香港無法安排入住地方,則將於政府安排的暫住設施進行檢疫。

由於這類需要檢疫人士的風險較低,並非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於14天內曾到湖北省的人士,亦沒有任何病徵,因此,他們可以於家中或有關住所接受14天強制檢疫,而其家人不需強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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