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因嚴重違反財政公平原則(FFP),被歐洲足協(UEFA)禁止參加未來兩季歐洲球會賽事,同時被罰款3000萬歐元(約2.5億港元)。曼城回應指對UEFA決定「失望但不意外」,並會盡快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訴。

曼城聲明指︰「會方早已預料最終會需要尋求一個獨立機構,以公正地考慮無可辯駁的證據來支持特們的立場。」聲明指,「在2018年12月,UEFA的首席調查員在調查尚未開始之前,已公開預告了他打算送到曼城的結果和懲罰。隨後他監督的UEFA調查程序有瑕疵並持續洩漏,意味他毫無疑問會實現此一結果。」

聲明續道︰「簡言之,這是一個由UEFA發起、由UEFA起訴及由UEFA裁決的個案。隨着這帶有偏見的程序結束,球會將會盡快尋求一個公正的判決,所以先會盡快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