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拒絕招待內地旅客,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有關告示針對某一族群,內容涉及歧視,有律師則認為食肆因應疫情寫上相關告示,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帶,但兩人不約而同認為,食肆應修改字眼,例如暫不接待有病徵人士,以免墮入法網。

促請平機會跟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了解食肆拒絕內地客光顧的告示後,認為內容涉及歧視,因為疫症源頭不止是內地旅客,本港也有感染個案,亦有近期曾到訪內地的港人「中招」,批評部分食肆負責人表現無知,又質疑有人利用疫情分化中港民眾,情況令人擔憂,促請平機會跟進。

疫情來勢洶洶,葛認為食肆如欲張貼防疫「禁令」,可根據政府有關防疫的呼籲撰寫告示,亦可註明暫不招待出現相關徵狀的人士。此外,她說為了防範食肆成為交叉感染的場所,提議出現病徵或近期曾前往內地的食肆員工自我隔離,必要時須求醫,食店也應保持衞生,亦可向食客提供消毒物品,讓他們「食得放心」。

陸偉雄:字眼有些「踩界」

大律師陸偉雄分析食店拒絕內地人入內的告示內容後,指出部分有表明是基於防疫原因,並非因種族、國家而拒絕對方光顧,亦有部分雖然沒有註明是為了防範疫症,但寫上「保障安全」等字眼,亦有引伸意思,令外界聯想到其出發點是防疫。

陸偉雄續稱,告示雖然未必構成歧視,即使被告上法庭亦非無勝算,不過字眼始終有些「踩界」,而且觀感欠佳,可能令內地旅客反感,提醒食肆可參考政府「隔離令」字眼,或註明暫不接待發燒或出現相關病徵的人士。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