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應用程式種類繁多,功能涵蓋生活的不同需要,加上安裝方便,已經成為日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從消費者委員會接獲的投訴發現,有應用程式雖標示免費下載,但會即時自動授權以收費方式訂閱程式及扣費。其中有健身App,在有投訴人指按指示輸入身高、體重及運動習慣等個人資料後,並以指模確認後,隨即接獲$938的交易短訊通知。

消委會指,投訴人是通過在線影片平台的廣告,透過B程式銷售平台免費下載健身應用程式。投訴人先按指示選擇運動目標,再輸入身高、體重及運動習慣等資料,並以指模確認後,隨即接獲938元的交易短訊通知。B程式銷售平台後來回覆該筆款項為健身程式的年度訂閱費用。投訴人不滿尚未試用健身程式便被扣費,同時程式上的功能不外是制定健身計劃、定時提醒用戶步行、跑步及飲水等基本功能。投訴人亦發現程式的用戶評價一律欠佳,故要求相關平台跟進。

B程式銷售平台其後同意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退回全額938元,但提醒投訴人為避免額外費用,須自行於手機內取消應用程式的訂閱服務。

另外,亦有投訴人透過A程式銷售平台下載文書應用程式,享7天免費試用,但在試用期完結前已於手機上刪除該程式。投訴人其後發現電話賬單收取了238元的程式訂閱費用。電訊公司職員解釋,登記上台時默許設定由電訊商代收取應用程式費用,強調只是按購買紀錄代收款項,如有爭議,投訴人須直接聯絡應用程式銷售平台或相關開發商。隨後,投訴人向A程式銷售平台要求退款無果,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根據A程式銷售平台的政策訂明,退款申請必須於購買日起計48小時內提出。投訴人最終未能取回款項,但電訊公司已協助他取消訂閱該程式,不會再衍生額外費用。

消委會提醒,須提防部分應用程式以「免費」作招徠。下載前,消費者必須細閱相關的收費或取消條款、瞭解會否衍生其他收費,以至一旦試用期過後,會否自動扣除款項等。消費者亦宜提升對手機內保安設定的認識,啟用「購買前詢問」或每次購買時輸入密碼等二次確認設定,甚至可關閉程式內的購買功能,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