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頒布批示,自星期四 (20日) 凌晨零時起,所有外地僱員若在入境澳門前 14天內曾到內地,需在澳門衛生局指定位於珠海的地點醫學觀察 14天,取得珠海衞生部門發出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才可入境。

另外,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若入境澳門的外僱部分無法到珠海接受醫學觀察,又無法坐飛機返回始發地,便需在衛生局指定的澳門地點接受 14天醫學觀察,自行承擔費用。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必要時會要求內地返澳的澳門居民在家中作 14天醫學觀察。她強調,現時澳門處於疫情嚴峻時期,作為負責任政府,會以全體居民生命安全為優先,採取必要措施。

澳門山頂醫院急診部協調員曾潭飛表示,過去24小時,澳門維持確診10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個案,其中5宗個案患者已出院,預計餘下5名密切接觸者能在半夜時分能解除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