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本港市道受到衝擊,多個行業均有打工仔被逼打折出糧、放無薪假的情況。近日不少零售店長期拉閘,高消費品商店屬重災區,店員返一日放兩日,更可能要此時放清年假、勞工假,變相被停工或解僱。飲食業停業情況普遍,惟東主多數跟員工口頭協議放無薪假安排,企圖以拖字訣逼使員工自行辭職,避開遣散責任。勞工組織提醒,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員合約涉嫌違法,目前僱傭條例未有監督無薪假安排,長遠有必要立法保障打工仔權益。

記者 李卓穎 林紫晴

近日市民在家避疫減少外出,本港商店門可羅雀,營業額嚴重受挫,不同企業陸續停業及要求員工放假,以減少營運開支,惟其手法可能違反勞工條例。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不諱言,多逾六成零售店要求員工放無薪假,連大品牌亦不例外,這段期間有的會要求員工返一日放兩日,亦有的要求店員先清放年假、勞工假,最後便開始放無薪假,「有打工仔農曆新年後開始被逼放假,若計計數,數到下星期為止,即四星期內上班日數不足平時一半,開工不足是變相遭停工,可控告僱主追討遣散費。」

等同棄待遇失遣散費

僱主要求僱員放無薪假的情況漸見普遍,較過去大半年的社會動盪時期更為嚴峻。然而,張麗霞指出,僱主要求員工減少上班日數,實際只是以「拖字訣」逼使員工等情況好轉時復工或期間自行辭職,「僱員一旦簽下自願離職信,等同放棄應有待遇,屆時連遣散費都沒了。」

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會務總幹事林志忠稱,零售業界底薪不高,普遍不高於一萬元,主要收入來自佣金,如今店員開工日子減將直接令收入下跌,當中以金飾、珠寶及鐘表等高消費品店鋪為重災區。他知悉有連鎖店長期停業,員工輪流回鋪,但僅需拍照留紀錄及檢查店鋪情況,變相上班日也沒營業佣金,「目前只得售賣口罩、賣廁紙的店鋪影響較小。」

輪流上班無佣金收入減

熟悉美容化妝業的職工盟組織幹事劉家樂直言,過去大半年,零售市況已每況愈下,加上疫症來襲,很多大型零售店已採用各類方法縮減成本,除了先要求員工放清年假、再放無薪假,亦會安排員工輪流上班以縮減工時,甚至鼓勵員工辭職,「大部分無薪假都只要口頭協議,而非明文列出新合約條文。」

劉家樂續指,讓僱員放無薪假涉及複雜安排,包括年假計算、年資累計等,勞資雙方均須預先協商。但以他所知,行內暫無僱主就無薪假期作妥善安排,部分公司只發放數千元防疫津貼,憂慮僱員原有的勞工權益可能被剝削。

市民避疫對食肆的衝擊最大,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何鴻興表示,不少餐廳停業及要求員工停薪留職,也有企業提出以八折支薪,「僱主沒跟僱員講明無薪假的期限,這很容易令僱員跌入陷阱,若其後他們另找到工作,但疫情轉好後,追回遣散費或代通知金可能有麻煩。」

兼職無薪停工 等同自願離職

關注勞工權益多年的葵涌區議員梁靜珊表示,不少酒樓在停業前,要求員工簽署停工協議,惟未有交代停工期間的薪酬安排,實為形同虛設。她解釋,一個月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又不獲支付一半月薪,才被視作停工,「如停工協議無說明會補半個月人工,等同叫員工自動離職。」

為減省長期服務金等開支,飲食、零售業一直聘用不少長期兼職。執業律師蘇文傑指出,不少兼職或臨時工,縱使已連續工作數年,卻無簽署正式僱傭合約,未能符合連續性契約的規定,這類員工一旦被要求放無薪假,換言之已與僱主中斷僱傭關係。

航空業同受疫情衝擊,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秘書長葉偉明指,疫情爆發前航班已縮減,航空業界已有心理準備須放無薪假,繼國泰航空呼籲員工於未來四個月,放兩至三星期無薪假,其他公司也要求員工先放大假,每月再放一日無薪假,「員工放無薪假前,合約會寫明停工日數,有些更會寫明扣薪比例。」

在政府實施強制檢疫令前,梁靜珊曾接獲文職個案求助,該員工因在農曆新年曾到內地,公司要求她復工前在家隔離十四天,惟復工後才得知被扣年假,「這明顯是『彈弓手』,在員工在家隔離前無得到其同意,便自動扣大假。」

勞工處回覆本報查詢,指沒備存僱員被逼放無薪假的統計數字。就被逼扣假無薪的情況,處方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

單方面改合約 有權拒絕

就僱主單方面改變上班及支薪安排,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提醒,僱員即使面對上司態度強硬,亦毋須懼怕,應跟同事團結及向工會求助,由於未經雙方同意而更改合約屬違法,僱主指定年假清放日期也須十四日前通知僱員,員工有權拒絕及循勞資審裁處控訴,「員工不同意八折支薪會被解僱的這類協議,應視作無效,因這屬不合理解僱;答應跟僱主共渡時艱,也須問清楚減去的薪金日後會否加回來。」

吳敏兒直言,目前本港法例對於無薪假未受監管,讓勞資雙方協議引致灰色地帶,長遠須立法作出規管,免卻強弱懸殊,確保無薪假安排不能較原有合約的勞工權益低的情況。

全文刊《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