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後,有示威者在天水圍警署附近聚集,其間一名浸大男學生被警員截停搜身,搜出一枝鐳射筆。事隔近4個月後,警方決定落案起訴該浸大生,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至5月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其間等待辯方索取文件。

被告余宗謙(24歲)被稱浸會大學4年級生,他被控於去年8月26日在天水圍天靖街3號天盛苑天盛商場行人天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透露,案發當晚約11時許至翌日凌晨1時30分,約10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於天耀輕鐵站聚集,其中有人疑以鐳射筆照向天水圍警署外駐守的警員。未幾,警方展開驅散行動,多人往不知名方向四散。身穿黑衣、灰褲、揹著深灰色背囊的被告於輕鐵站約50米距離遭截停,並搜出涉案鐳射筆。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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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