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局部解封 滯留外地人士可按規定出城
02月24日
湖北省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周一發表通告,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運行、生產生活、特殊疾病治療等原因必須出城的人員,以及滯留在漢外地人員(以下簡稱出城人員)可以出城,但要堅持錯峰出城、分批實施,適時安全有序原則。出城人員不屬於被要求隔離的人員(包括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及處於觀察期的治愈出院患者),且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症狀。
通告又指,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運行、生產生活、防疫物資運輸等原因必須進城的人員和車輛以及滯留在外地的武漢市民及車輛,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進城。另外,警車、消防、搶險、環衛、郵政等特種車輛及印有「公務用車」字樣的車輛,對車上人員進行身份核驗無誤、體溫檢測正常後及時放行。
至於市直部門單位人員出城的,由所在單位報請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區直部門人員出城的,由所在單位報請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並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其他人員出城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後,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進出城通道綜合服務站現場執勤民警查驗批准文書,對出城人員身份核對無誤、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放行。出城人員到達目的地後,須做好不少於14天的健康監測,並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