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頭條新聞》諷警廣播處長被要求解釋 港台質疑顧委會介入運作
02月26日
顧問委員會早前收到警方投訴《頭條新聞》內容或不符準確持平要求的信件副本後,曾於二月十八日去信梁家榮要求解釋事件。同月二十日港台回覆反問不符準確持平的內容為何,顧委會再於翌日回信重申望港台就警方投訴解釋,未有舉例。據知,梁家榮周一下午約見所有港台監製商討近期事件,希望了解同事看法,而會上未有人對警方投訴表明不滿或認為損害創作及言論自由。港台昨日再向顧委會作出最新回覆,信中重申已就警方投訴信事件回應多家傳媒,有關內容亦已被廣泛報道。港台表明,欣賞政府多個部門,包括警方在抗疫上的努力工作,又重申《頭條新聞》自一九八九年啟播,一直是鋪陳社會情緒及反映不同觀點的諷刺節目,公眾亦視節目為「非新聞類型」,不可能將諷刺幽默小品看成嚴肅新聞。
否認節目顛倒是非
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接受《星島》查詢時指出,港台絕對不承認事實不符及資料不確等指控,強調節目有進行資料搜集,資料來自社會不同層面,非無中生有,亦沒有顛倒是非。對於警方投訴信,她指信中從沒「投訴」二字,認為警方是向節目表達感受和意見,港台早前亦已透過傳媒作回應。此外,投訴信中指節目「多次隱喻警方積存大量抗疫裝備」,她重申節目從未指警方「囤積」抗疫裝備。
對於顧委會近來高調關注事件,伍曼儀指,按照《香港電台約章》第十五條,「顧問委員會須與港台管方定期溝通,但不會介入港台的日常運作及人事方面的事宜。這些事務應由處長及港台管方負責。顧問委員會屬諮詢組織,並無行政實權。港台最終的編輯決定由處長負責。」她認為這次針對一個節目的製作要求處長解釋的行為,或已屬介入港台日常運作。
顧委會:僅關注編輯方針
不過顧委會主席陳建強反駁,今次事件是顧委會在收到警方來信副本,經全體成員商討後決定去信要求作為港台總編輯的梁家榮解釋。他重申,僅根據《約章》賦予職能,關注編輯方針,無意干涉日常運作。
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顧問委員會的職責,包括「就關乎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聽取有關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投訴報告」、以及「透過聽取港台定期進行的公眾意見調查報告,監察港台的節目符合公眾期望的程度」等(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