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風險地區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
02月28日
低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原則,立即全面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中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原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盡快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
高風險地區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護人員、公共事業運行一線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必要出行,並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情況,穩妥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
湖北省要繼續實行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際道路客運服務,按照首都進京人員防控機制的決策執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暫未恢復省際道路客運服務的地區,不得阻礙其他非高風險縣(市、區、旗)發出的客運車輛進入或者途經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