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開會,商討為非住宅用戶的電力公司戶口,支付七成五的應繳電費,上限每月5千元,為期4個月。環境局副秘書長楊碧筠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兩電公司的電費系統已經準備就緒,若果在今日的會議中通過建議,最快3月1日便開始會以新方法計算電費。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議案原於去年11月公布,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亦已公布會延長多4個月,因此前後合計共8個月,如若日議案獲通過,從下月1日起計算的話,電費補貼將於下半年完結。

會上亦有議員批評現時非住宅用戶的電費以累退計算,高用量用戶的電費較便宜,有違環保,應改變收費結構。黃錦星表示,問題與是次議題無直接關係,但局方整體有政策鼓勵環保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