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明愛醫院發生走犯事件,十八歲蠱惑毒販前晚在石硤尾涉藏值逾百萬元「K仔」被捕,疑犯被扣查十三小時後疑「詐病」報稱不適須送院,惟在醫院接受治理期間,趁警員不察成功越柙,登上小巴逃去無蹤,大批警員到場搜捕,至昨晚未有發現。

越柙在逃的疑犯譚X軒,十八歲。前晚七時三十分,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在石硤尾邨美映樓一停車場,截查姓譚目標青年,在其身上檢獲重約一點八公斤懷疑氯胺酮(K仔),市值一百一十萬元,疑犯涉嫌販毒被捕帶署扣查,惟被查期間他報稱身體不適。

懷百萬元K仔被截

至昨晨八時三十分,譚被押往明愛醫院急症室接受治理,其間疑趁警員不察,赤腳逃離醫院,由於涉及走犯,數十名藍帽子警員接報到場展開搜捕,但一直未有發現。有目擊者稱,曾見一名赤腳青年,登上一部專綫小巴離去,相信為姓譚疑犯。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正追緝在逃疑犯,他身高一點七五米、中等身材、短頭髮,案發時戴白色框眼鏡,穿白色外套、黑色上衣及長褲。警方指十分重視案件,呼籲市民如有任何資料提供,可致電三六六一  九七八二或九九九報案。

有資深警務人員透露,有押解犯人指引規定,最少要由兩名警員押解一名犯人,但沒有明文規定必須使用手銬及押解鏈,須由當時負責案件的警長或值日官決定,但一般很少會完全不用,其考慮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質輕重,犯人的背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