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深圳孕婦未檢疫 明擬返港後直接入院分娩
03月01日
上月八日起,衞生署向所有內地抵港人士,包括港人、內地人及旅客發出檢疫令,抵港後必須在家居、酒店或檢疫中心等隔離十四天,但研究新冠病毒的專家、居於內地的上水屠房職員、跨境貨車司機等可豁免隔離,只須要醫學監察。
預約本周二在瑪嘉烈剖腹
據悉一名懷孕三十八周、居於深圳的港人孕婦,預約本周二在瑪嘉烈醫院剖腹產子,明天過關入院,毋須到檢疫中心或家居隔離。有醫護指她早前兩度打算過關來港,但最後返回內地,未知原因,亦有指她在港沒有居所。消息指,醫管局以檢疫中心沒有醫生長駐為由,沒有獲得足夠照顧,所以會安排孕婦到瑪嘉烈醫院隔離。消息人士指,醫護擔心孕婦未完成檢疫期便送院,會增加傳染風險。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何婉霞昨未有透露詳情,表示沒有病人授權不作討論。她指,一般而言,內地來港人士須要強制檢疫十四天,若需要緊急醫療服務,應在當地求醫,如果在本港公立醫院預約接受治療服務,須要預先完成十四天檢疫,否則醫院可能取消或延期服務。不過她補充,醫院會為入院病人做風險評估,要逐一審視個案,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