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轄下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延長向轄下零售和工廠大廈單位租戶提供50%的租金寬減,為期6個月,由本年4月1日至9月30日,以配合政府的紓困措施。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提及向政府物業及土地的合資格租戶提供由6個月50%的租金寬免。發言人説,預計可讓約2450個零售和3300個工廠大廈單位租戶受惠。租金寬減不包括差餉和空調費用。

為配合政府推出的紓困措施,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於去年9月及10月通過建議,向房委會轄下零售和工廠大廈單位租戶提供50%的租金寬減,由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就為期共12個月的租金寬減措施,房委會少收的租金收入合共估計約為7.78億元。早前通過的租金寬減安排將繼續適用於延長的租金寬減期。若租約的免租期剛好在租金寬減期內,該段期間不會享有是次租金減免。

對於租約即將到期的零售和工廠大廈單位租戶,房委會會採用彈性的過渡安排。在新租約的新租金達成協議前,會獲發暫准證,於原有租約期滿後以原來的租金水平繼續佔用有關單位。在議定新租金後,租金有效期將追溯至新租約原有的生效日期,而已繳交的暫准證費則可用作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