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與同性配偶以夫婦名義向房委會申請公屋被拒,高等法院裁定房委會有關做法屬違憲,應重新審視申請。彩虹行動歡迎高院作出的裁決,稱是次勝訴對同志社群而言是重大喜訊,但香港社會距離真正的平等共融依然遙遠,希望港人繼續為推動同志平權而努力。

彩虹行動指,世界各地陸續落實婚姻平權,但特區政府「擇錯而固執」維護歧視性小眾的制度,又拒絕推動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的法例,令同性已婚伴侶要交付較多的稅款,更不能聯名申請公屋,「生不能同居,死不能合葬」,又斥責是次司法覆核反應政府對同性婚姻的歧視,以歪理製造社會的社對立和仇恨,質疑當局興建公屋時,是否要先撇除同性戀者人口,以整個同性戀社群作為加快異性戀家庭上公屋的工具。

彩虹行動對政府代表在司法覆核中的言論深感遺憾,並促請別要就是次司法覆核的結果上訴。若要加快基層市民的公屋輪候時間,增建公屋才是正途。彩虹行動要求香港政府立即展開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程序。而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亦正就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望香港人繼續關注和支持香港同志平權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