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6日)宣布,正計劃籌備於在3月22日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結束時,有序恢復法庭聆訊,但這須視乎當時的公共衞生情況是否許可。法庭登記處將於下周起分階段重開,第一階段包括終審法院登記處、高等法院登記處、遺產承辦處及競爭事務審裁處登記處。上述登記處將於3月9日重開。
   
司法機構表示,自3月初起,司法機構一直積極計劃籌備恢復法庭聆訊和重開登記處及辦事處。司法機構在制定恢復運作的安排細節時,就以下因素作出適當考慮,包括
(一)有秩序恢復登記處的事務及法庭程序至關重要;
(二)將會採取分批進行和循序漸進方式,以確保有秩序恢復運作;及
(三)不論案件是重訂聆訊日期或如期進行聆訊,相關訴訟各方(不論有否法律代表)都會收到清晰的通知,也會有足夠的時間為其案件作準備。

司法機構表示,原訂由3月9日至3月22日於法院/審裁處進行的所有聆訊一般將繼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