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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在多區進行拘捕行動,總共拘捕17人。他們涉嫌與1月份明愛醫院男廁爆炸案、深圳灣口岸發現爆炸品,以及2月初東鐵綫羅湖月台爆炸品案有關。並在大角嘴一個單位撿獲3個炸彈裝置,及2.6噸化學品,可用作製作炸彈。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取得法庭手令後,在九龍及新界多區搜查22個單位,行動中拘捕12男5女,年齡介乎21至53歲,相信屬同一團夥。其中警方在大角嘴必發道1座商業樓宇,發現3個半製成的土製炸彈,每個裝有1.5公斤炸藥,並有3個未連接的爆炸裝置。同時警方亦發現2.6公斤可用作土製炸彈的化學物品,包括硝酸鹽、硫磺、鎂粉和鈉,另有6樽通渠水、60支電子火柴。

李桂華指,炸彈相當不穩定,雖然他們聲稱不是針對示威者,但遇熱或遇火可以爆炸,對大廈安全構成很大威脅,完全可以致命。批評涉案的人罔顧安全,極度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