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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症蔓延下,香港失業率持續上升,惟工會政黨倡設失業援助金一直未果。有勞工組織坦言,本港長期接近全民就業,以致忽略失業政策多年,失業人口飆升時卻發現並沒即時渠道支援,開工不足的打工仔更成為漏網之魚。參考外國以基金或保險制度給予援助,有學者認為,政府須就失業援助形式尋求共識,探討勞資官三方供款比例,或通過稅收支援失業基金,並交由公營組織管理。工會擔心,今次疫症後的經濟需更多時間復甦,若失業政策一拖再拖,恐難抵下一波大衝擊。

記者 李卓穎 林紫晴

受疫情影響,失業人數不斷增加,工聯會上周宣布推出「緊急失業慰問基金」,冀設五千個名額發放合共一千五百萬元,理事長黃國不諱言,消息公布後已接獲大量查詢電話,預料該基金將會供不應求,「我們身處第一世界,但失業政策跟第三世界沒分別,政府內部不認同要設立失業援助金,工聯會希望先試行,證明不是沒可能做到。」

須專責人員做好監察

黃國續指,申請者須提交半年內曾受僱、失業一個月或以上證據,且證明經濟困難,惟部分工種如導遊較難有穩定證明,該會可安排電訪、家訪核實。若政府有決心設立失業援助,他認為,正值如今大家對疫症後的經濟較悲觀,由政府基金或保險供款的形式可開放討論,至於開工不足的案例應由關愛基金大彈性地「執漏」。

上月底民協提倡失業援助金可參考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資產可不多於五十萬元,豁免計算自住物業,申請期限為六個月。其副主席兼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認為,不能因為「綜援養懶人」的類似講法而扼殺實際有需要人士,「公屋每兩年也會抽查,只要找專責人員做好監測,政策本身並無沒問題,遲好過冇。」

事實上,民間團體倡設失業援助金逾二十年,立法會秘書處早於一九九九年曾研究與失業有關的援助制度,至○二年面對失業率持續高企,時任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亦稱,港府正研究設立緊急援助金的構思,惟至○三年沙士期間失業率升至百分之八點七,港府尚未推出失業援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