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12歲以下新冠肺炎病人以支援性治療為主 不需抗病毒藥
03月13日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質素及標準)劉家獻指,第113宗確診個案為一名16個月大的男嬰,情況穩定,輕微發燒及流鼻水,已由兒科傳染病專家照料,不需要服食抗病毒藥物。
他又指,醫管局中央傳染病委員會已就患上新冠肺炎的兒童發出臨床指引,將兒童患者按年齡分為兩大類。若為12歲以下的病人,會以支援性治療為主,包括照肺及驗血,盡量不用抗病毒藥物。12處以上的病人若情況嚴重,有需要可用抗病毒藥物治療。他強調,局方會留意患者的病徵,若情況嚴重亦可能使用抗病毒藥物。他又指,一般而言,小朋友的病徵輕微,因此在最初時用支援性治療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