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初在全港多區登門搜查,在4男2女的家中起出共2.6噸爆炸品,起訴各人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等罪名。其中4人於星期三已提堂,其中一人今早出院後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出庭時左眼眼角蓋著紗布,另一留醫被告則仍未出院。案件將押後至本年6月26日再訊,屆時將與其他被告一同處理。被告的擔保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柙。

今日上庭的被告(36歲,釣魚團領隊)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控罪指他於本年3月期間,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地藉爆炸品引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據悉,有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曾於一個藏有爆炸品的單位進出,並疑與其他被告策劃在本月8日,將軍澳周梓樂悼念活動中放炸彈,警方在他的Telegram對話紀錄中,亦發現被告疑與他人相討會到將軍澳的對話。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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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