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9.22太子衝突 涉暴動罪咖啡師守禁足及宵禁令
03月14日
控方甫開庭即呈上律政司檢控同意書,表明反對被告擔保外出。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辯方陳詞後,下令被告以現金5000元保釋、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守每晚10至6時的宵禁令、每星期往大埔警署報到三次、並須禁足旺角花園街、弼街、砵蘭街、界限街一帶。
現年26歲、任職咖啡師的蕭樂婷被控於去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另一人的物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她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荔枝角道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