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基金推1億元資助 每回收商最多獲12萬元
03月16日
委員會決定預留約1億港元,為每家回收商之營運成本上提供為期6個月的即時財務支援,每家回收商每月資助上限為2萬港元,資助期由1月1日至6月30日,合共最多12萬港元。即日開始接受申請,申請限期為資助計劃完結日即6月30日。
計劃適用於今年1月1日或之前開始運作的回收商,回收商如欲申請,只需遞交簡單的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副本、回收物料交易記錄及作業地點的照片等。之前曾成功申請企業資助計劃之回收商,基金秘書處已備有相關記錄,回收商只需進行簡易程序即可申請,無需重新提交証明文件。視乎個別回收商遞交申請的時間,預計第1期發放首3個月資助款項可於今年4月起落實,其餘則於今年年中一併發放。
另外,由去年10月開始的一次性租金資助計劃延長6個月至年9月30日,合共為期12個月。每家回收商的每月資助上限為一半租金或25,000港元(以較低者為準),最高可獲租金資助提高至30萬港元,申請資格及準則維持不變,
申請限期亦會延長至新的資助計劃完結日即930日。已成功申請的回收企業,將會收到專函通知延長資助期,毋須重新申請,只需繼續保留租金收據及有效租約作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