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要求3間美國傳媒機構,10日內交還記者證,不得在中國境內包括港澳從事記者工作。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發聲明表示關注事件,促請港府澄清,並在不受中央政府干預下,確保外國新聞工作者可繼續在香港工作。

FCC指出,根據《基本法》,任何外國人在香港的工作簽證,包括記者,均由香港入境處獨立審批。如有關制度有任何改變,將反映「一國兩制」原則受嚴重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