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欲年邁雙親頻撲探望 涉襲擊遊蕩癡情男督察准保
03月21日
他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其父親以5000元人事擔保。期間須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不准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准直接及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天洛被控在去年8月29日,在長沙灣元州街附近襲擊女子X,及於去年9月2日在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一間房間襲擊女子Y。另外,他亦被控在去年10月31日,在X所住,即長沙灣元州邨單位外遊蕩,及於今年2月21日在葵芳興芳路外,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梓軒。
被告今日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用英語與裁判官對答。他提到,他的父母年近70歲,患有高血壓、背痛等長期病,不希望雙親要再頻撲地到收押所探望他。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