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督察前年與女友分手後,疑不堪情變患上抑鬱症,及不斷打電話、發電郵滋擾對方,前多次到她的居所和辦公室,並涉襲擊對方和一名女友人,被控兩項普通襲擊、一項遊蕩和一項拒捕罪。男督察於上月22日首次提堂後,保釋申請被拒,一直還押至今。他期間兩度進行擔保覆核均被駁回。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次申請擔保,終獲裁判官批准。

他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其父親以5000元人事擔保。期間須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不准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准直接及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天洛被控在去年8月29日,在長沙灣元州街附近襲擊女子X,及於去年9月2日在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一間房間襲擊女子Y。另外,他亦被控在去年10月31日,在X所住,即長沙灣元州邨單位外遊蕩,及於今年2月21日在葵芳興芳路外,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梓軒。

被告今日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用英語與裁判官對答。他提到,他的父母年近70歲,患有高血壓、背痛等長期病,不希望雙親要再頻撲地到收押所探望他。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