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緝36名檢疫人士 另5人曾出走或除剪手帶被截
03月22日
執法部門通過電子監察系統突擊檢查涉嫌違規人士,發現有5人曾擅自離開居所,其中2人更除去或剪斷監察手帶。警方已全數截獲5人,衞生署亦已聯同警方即時展開調查,並正積極搜集更多證據,供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五人隨後已被送往檢疫中心。
政府指,此外,警方在行動中發現另外36人擅離家居,警方將向他們發出通緝令,並會繼續搜尋他們下落。
政府強烈譴責任何人意圖違反檢疫令,此等行為極不負責任,嚴重影響公共衞生及他人健康,增加社區傳播的風險,政府絕不容忍,必定嚴肅跟進。擅自離開檢疫地點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政府呼籲所有受檢疫人士不要以身試法,並呼籲市民向警方舉報違反檢疫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