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復陽患者被醫院拒收 湖北省衛健委:已指定醫院收治
03月23日
省衛健委副主任塗遠超回應表示,有症狀的患者由接診醫療機構通知「120」,將患者轉運至現有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再次達到出院標準後予以出院,並進行2周隔離康復觀察;對於無症狀的患者,由接診醫療機構通知所在社區,由社區將患者轉運至有關集中隔離康復點,進行2周集中隔離康復觀察,達到解除隔離標準後解除隔離。
對於有武漢的義工組織成員說,每日都有無病徵的確診患者求醫,認為政府公布無新確診的講法只是政治需要,並非真實情況。塗遠超表示,「復陽」患者在首次確診時,已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納入確診病例上報,因此複診時不再作為新增確診病例重複上報。目前,武漢市已指定金銀潭醫院、市肺科醫院作為「復陽」患者定點收治醫院。
至於有關新冠肺炎出院和「復陽」患者醫療保障,塗遠超表示,全省基層醫療機構承擔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主體責任,將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全部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範疇,並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點人群進行管理,做好健康監測、複診和定期隨訪工作。預約其做好健康狀況複診,重點複查血常規、生化、氧飽和度,必要時複查胸部影像和新冠病毒病原學檢測。一旦發現出院患者出現發熱、咳嗽等臨床表現,應盡快將其轉至定點醫院進行複診。「復陽」患者治療費用,參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塗遠超又表示,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對「復陽」患者監測情況及專家初步研究來看,目前暫未發現「復陽」患者傳染人的現象。有關科研機構對「復陽」患者的樣本進行病毒培養或病毒載量檢測,進一步明確「復陽」患者傳染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