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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事件距今8個月,有網民響應號召參與「毋忘721恐襲 · 八個月」行動,警方遂派員驅散,混亂間一名四旬地盤工涉嫌拳打警員後背,被控一項襲警罪,今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以待索取律政司意見,其間被告可擔保外出。辯方律師投訴警方拘捕時,多次以警棍毆打被告,致其全身多處受傷。

控方稱被告牽涉另一宗半年前的案件。辯方大律師郭憬憲解釋該案以《簡易程序條例》檢控,時限將於明天到期,惟仍處於索取律政司意見的階段。郭大狀投訴被告被捕時遭警方棍毆,致手肘、上身、下身、胸部受傷,需留院逾5小時。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出保釋令,其間被告須交出2萬元保釋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守每晚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以及其胞妹及友人各交出兩萬元人事擔保。

現年42歲的地盤工曾浩源被控於今年3月21日在元朗鳳琴街18號玉龍樓地下7-11便利店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督察18917李顯揚。

法庭記者:葉君怡